取保缓刑案例 |
最后更新:2025-08-04 14:29 来源:网络 作者:朱建忠律师 点击:次 |
曾某某系外省人员,因为涉嫌诈骗被金华某市公安异地抓捕刑事拘留在金华地区某看守所。 曾某家属委托本律师事务所并指派我担任辩护人,会见后,我们发现因曾某属于初犯偶犯,被刑拘后心理压力过大,因此拒不认罪,在听完其称述的犯罪事实后,辩护人认为其不涉及诈骗罪,但涉嫌的是帮信罪,并根据经验判断,公安已经掌握了其犯罪证据链,因此其不认罪结果应该是1年6个月以上有期徒刑并不可能取保候审,也不可能缓刑,但是如果能改变思路,认罪认罚,并退出违法所得6万元,则有较大机会取保候审并判处缓刑。 在是否要应该认罪认罚的问题上,我们与委托人老家的辩护律师有不同看法,他们认为,这个事不认,是更有机会出来的,认了,后面的事是没有办法控制的。 在是否应该要认罪认罚的问题上,由于两位律师有不同看法,且老家律师还是当事人亲戚,而我们也不能保证认罪认罚一定能取保候审并判处缓刑,因此,该问题的决策,可能关系到当事人的重大利益,为了打消当事人的顾虑,帮助当事人提高法律认识,我们再次到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把案件前因后果以及法律关系以及风险再次详细的分析了一遍,并指出他老家家亲戚律师观点的风险和机会,最终,当事人选择了认罪认罚争取取保候审和缓刑的辩护方向。 在此基础上,我们多次找到警方和检方,汇报工作,争取对取保候审的支持,并及时缴纳了暂扣款6万元,公安也重新为他了笔录。 最后,检察院采纳我们意见,给予了不逮捕决定。 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我们将犯罪所得又从6万争取到了3万,并且获得了可以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最终,顺利获得了判处9个月,缓刑1年3个月的较好结果。 值得一提的是,在阅卷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在侦查刑拘阶段,也就是当事人没有愿意认罪之前,公安就已经有了完整的证据链,也就是说,当事人如果选择了不认罪,本案的结果必然是逮捕,并判处1年6个月以上实刑,且会认定更高的犯罪所得和罚金(因为不仅仅是取保候审办不了,而且人在里面,有的有利证据也无法提供了,犯罪金额也不可能降下来了,一上一下之间,相差就会很大的)。 从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到,就算对同一个案子案情,不同律师可能有不同看法,且经验再丰富的律师,也仅仅是能增加你正确选择的机会,并不能保证你最终的结局。 当然,也不是说所有的案子都是盲目认罪认罚是正确的,再另外一个是否要认罪认罚的案件中,我们就建议当事人要坚持不签署,具体案例下次分享。 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 朱建忠 2025.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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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忠律师,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创办人,事务所主任,浙江金华资深刑事律师,资深媒体评论员,律师专业分工践行者,执业过程中多年获得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主要业务领域为刑事类案件的辩护和维权代理工作。
从事律师行业13年以来,本着“重服务重效果”及“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的处世理念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帮助客户实现无罪释放、取保候审、缓刑、减轻处罚、减刑、假释等处理结果。无论案件大小,都能与客户用心沟通,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在以下领域均有不少成功案例:开设赌场、各类诈骗、人身伤害、敲诈勒索、涉黄涉毒、涉黑涉恶、减刑假释等。
在办理大量刑事案件过程中,几百次参与金华晚报、浙江广播电台、金华电视台等媒体的法律评析,书写和发布了大量办案心得,为社会普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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