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犯人多次犯罪的原因,我觉得主要是因为社会没有给他们机会。我发现很多人犯罪事都不大,比如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盗窃等。但是出狱后,因为他们有过犯罪记录,朋友们反而对他们不信任,不再接触,而社会也不给他们机会。
如果你想找工作,大多都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社会不接纳他们,没有给他们重新改造的机会。那么他们出狱后怎么办呢?只能与监狱里的狱友称兄道弟,继续混违法犯罪的圈子。
我想知道,是否可能根据犯罪嫌疑人在监狱中的劳动改造类型,给予他们就业推荐呢?只有给他们机会、给他们希望、给他们重新开始的可能性,他们才不会重蹈覆辙,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包括提供培训和教育机会,帮助他们学习新技能,以便能找到适合的工作。同时,我们也需要改变对他们的偏见和歧视,给他们一个公正的评价和机会展示自己的能力。帮助犯人重新找到自己的价值和尊严,让他们成为社会的有益成员。这样不仅体现了刑罚的威慑功能,也彰显了刑罚的教育感化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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