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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帮信、盗窃等刑事辩护案例。每个案件事实和证据不同,既往案例不代表新案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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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天接受委托,围绕行为、证据和羁押必要性提出意见;不批准逮捕后,第37天获准取保候审。附去敏决定书。
当事人在柬埔寨电诈园区工作约一个月,回国后因涉嫌诈骗罪被刑拘。朱熙强律师提出证据链不足等辩护意见,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后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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