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异地委托
为方便异地客户,全国各省市单位或个人委托本所律师在浙江省内开展诉讼以及非诉讼业务的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异地单位或个人需要委托本所律师进行诉讼或者非诉讼业务的,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电话或者QQ联系本所律师,反映需要得到法律帮助的问题,双方商榷委托事项的可能性以及风险所在,并就委托事项达成协议。
2、由本所起草委托合同,以网络或者传真方式发往委托方,得到委托方认可后由委托方盖章确认后回发本所,本所盖章后再发还委托方。
3、委托方按协议将委托款汇入合同约定的单位账户。
4、受托方将所需材料复印件发往委托方,委托方应当及时提供。
5、由受托方完成委托任务。
联系电话:15058510586 微信号15058510586 朱建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