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舒伟华律师在法院阶段介入办理的一起合同诈骗案。接受委托后,律师围绕涉案行为与普通合同纠纷的界限、非法占有目的是否成立、在案证据能否形成完整证明体系等问题,为当事人作无罪辩护。
首次庭审:现有证据被认为不足
首次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案件定性和证据展开辩论。检察机关当庭提出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经审查认为,当时的在案证据尚不足以充分支撑指控事实。
二次庭审:检察机关补充百余页证据
此后,检察机关补充提交了百余页证据。案件第二次开庭时,舒伟华律师仍坚持无罪辩护,但新增证据使案件形势发生了变化。二次庭审结束后,法官多次就案件处理与律师沟通,明确表示当事人若认罪、退赃,可以适用缓刑,罚金也可分期缴纳。
当事人坚持不认罪、不退赃
舒伟华律师向当事人说明了不同处理选择可能带来的后果。当事人仍坚持自己无罪,没有认罪,也没有退赃。辩护人尊重当事人的决定,继续依法提出辩护意见。
最终判决:有期徒刑十个月
法院最终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决后,当事人认可处理结果,没有提出上诉。舒伟华律师认为,结合当事人始终未认罪、未退赃的情况,十个月有期徒刑属于相对从轻的结果。

需要说明的是,本案不是无罪判决。“无罪辩护”是辩护人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提出的法律意见,并不等于法院必然作出无罪判决。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取决于事实、证据和程序,不能脱离具体案情简单比较。
本文所附判决材料中的当事人等身份信息已作隐去处理。个案结果不代表其他案件的处理结果,也不构成对案件结果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