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钱某组织卖淫罪:法定最轻量刑 刑事律师朱建忠2021-01-07 钱某组织卖淫罪:法定最轻量刑 金华一起组织卖淫罪案件,当事人钱某和他人合伙开办卖淫场所,组织妇女卖淫,钱某是最大股东,本罪最低量刑为5年。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建忠律师代理本案后,多方辩护,由于钱某是最大股东,最终金华婺城区法院为其量刑5年3个月,比小股东多3个月。 该案量刑属于法定最轻刑,取得较好结果。 刑事会见与刑事法律服务先说明办案机关、时间和当前程序阶段 材料暂时不齐也可以先沟通;律师核对利益冲突和基本情况后,再确认下一步安排。 电话 / 微信:150-5851-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