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非法经营罪:主犯改从犯,缓刑 |
最后更新:2020-11-18 14:26 来源: 作者:刑事律师朱建忠 点击:次 |
刘某非法经营罪:主犯改从犯,缓刑
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建忠接受胡某委托,担任其近亲属辩护律师。该案是指定金华管辖的案件,金华公安部督办案件:刘某庆等人帮助义乌某银行行长及丈夫倒卖外汇,涉案金额达到情节特别严重,起判刑为5年。本案在金华检察院多次交涉,检察机关未采纳刘某庆系从犯的辩护意见。审判阶段在开庭过程中,控辩双方就刘某庆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以及是否属于共同犯罪的从犯等问题进行激烈拉锯,最后经过举证、质证、发问、辩论等环节,刘某庆以共同犯罪从犯论处,判二缓二,于宣判日释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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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忠律师,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创办人,事务所主任,浙江金华资深刑事律师,资深媒体评论员,律师专业分工践行者,执业过程中多年获得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主要业务领域为刑事类案件的辩护和维权代理工作。
从事律师行业13年以来,本着“重服务重效果”及“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的处世理念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帮助客户实现无罪释放、取保候审、缓刑、减轻处罚、减刑、假释等处理结果。无论案件大小,都能与客户用心沟通,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在以下领域均有不少成功案例:开设赌场、各类诈骗、人身伤害、敲诈勒索、涉黄涉毒、涉黑涉恶、减刑假释等。
在办理大量刑事案件过程中,几百次参与金华晚报、浙江广播电台、金华电视台等媒体的法律评析,书写和发布了大量办案心得,为社会普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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