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为涉案金额超千万的电信网络诈骗案,当事人被认定为主犯,量刑压力极大。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明确量刑方案: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量刑建议十三年六个月;拒不签署则无认罪认罚从宽幅度,刑期将更重。
结合全案细节与法律规定,我研判检方量刑明显过重,与当事人实际罪责不符。经与当事人充分沟通,我们一致决定拒绝认罪认罚,坚持通过庭审实质辩护争取公正结果。
庭审中,我摒弃套路化辩护,聚焦核心争议,重点拆解当事人在犯罪集团中的实际地位、参与程度、具体作用及主观恶性,层层厘清罪责边界,细致向法官说理质证,有效推翻了控方的重刑量刑逻辑。
最终法院充分采纳我方辩护观点,在当事人零退赃、未认罪认罚、无任何法定从宽情节的极度不利情况下,突破检方量刑建议,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相较原量刑建议减刑三年,已是本案案情下可争取的极限最轻判决。
当事人及家属对结果高度认可、十分满意。当事人投监后特意嘱咐家属赠送锦旗致谢。
该案再次印证:刑事辩护不必盲从认罪认罚量刑方案。面对畸重量刑,唯有立足事实、深耕细节、敢于抗辩,才能真正打破量刑固化,为当事人争取极致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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